宗旨:為鼓勵國內田徑運動員兼顧學業及運動表現並提升閱讀風氣故設立此獎學金。
遴選辦法:
一、申請者限田徑具有客觀標準之項目。
二、本獎學金分為國中組三名;高中組三名;保障名額一名,以現役中學田徑運動員為限。
三、各組名額及獎學金數額如下:
(一) 國中組三名,每名五千元。
(二) 高中組三名,每名一萬元。
(三) 回饋名額一名,畢業於屏東縣獅子鄉丹路國小,並成為中學田徑運動員者,皆可申請,獎學金額度比照上方金額,若無適當人選,該獎則從缺。
四、申請資格:
(一) 各校在學中學生,兼備下列各項條件者,均可檢附證明申請。
(二) 曾參加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之田徑項目,並進入該項目十六強者。
(三) 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操行成績在八十五分以上者。
(四) 需附上三篇讀書心得
五、參賽成績證明:
(一)請提出參加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田徑項目前十六強證明。例如:大會頒發之載明運動成績之獎狀或其他有效之證明文件。
(二)成績採納之規定期限:108學年度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之成績。
(三)個人成績與團體成績皆可申請。
六、本委員會對申請案件之審查程序,以競技運動成績為評選再參酌選手具潛力之評估,依序核定得獎人選。
七、申請日期:2019年8月01日至2019年10月31日,通訊申請者以電子信箱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八、申請方式:
(一)將申請表格及相關文件寄至連絡電子信箱:tspa.official@gmail.com,主旨為「2019陳傑田徑閱讀學習獎學金申請-姓名」。寄出後五個工作天內若未收到回信,敬請來電查詢。凡應繳證件不全或成績不合者,不予審查。收件人: 臺灣體育推廣協會林昭任 理事長 0936262398
(二)請備妥下列文件:
- 獎學金申請表格
- 學期成績單
- 參賽成績證明
- 讀書心得三份
- 保證名額需另附屏東縣獅子鄉丹路國小畢業證書
九、審查:審查由本協會理監事組成審查委員,本協會受理前項申請案件後審查時間為2019 年11 月1 日至2019 年11 月31 日。
十、公布日期:得獎人名單將於2019年12月31日前,於臺灣體育推廣協會粉絲專頁、網站及陳傑粉絲專頁公告,臺灣體育推廣協會將主動通知得獎人參加頒獎典禮,地點將另行公布。
十一、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經本協會修改並公佈之,本協會保有獎學金最後核准權利。
請詳閱:陳傑獎學金申請辦法簡章